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卫生厅获悉,在调研总结2011年全省农村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工作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农合经办机构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沟通不畅、救治申请流程欠科学、救治费用即时结报未开通、费用结算渠道未建立等问题,今年贵州省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分步实现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新突破。
第一步,开展儿童两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直补服务。组织各市州新农合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贵州省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直补服务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农村儿童两病,实行医药费用垫付制,全省统一费用结算程序、渠道和时限。目前,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一附院、贵阳中医学院二附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等8家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急性白血病定点医院已与各市州新农合管理机构签订现场直补服务协议。
第二步,完善相关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农村儿童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已初步拟定,将原方案规定的当年参合的0-14周岁儿童范围调整为0—18周岁儿童,新增法式四联征为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保障试点范围,调整费用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实施程序,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并对各方职责加以明确。
第三步,建立新农合省级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争取财政、编办等部门支持,成立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利用筹资总额的5—10%,建立省级统筹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省新农合结算中心负责与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与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在此基础上,贵州省将全面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同时扩大大病保障范围,在全省各市州选取1/3的统筹地区,开展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Ι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在卫生部制定的各个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合理测算病种费用,科学确定按病种定额(限额)、按床日等付费方式,有效控制医药费用,让这些疾病的实际个人自付比例不高于25%。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积极开展分级协作、远程诊疗,既保证诊疗质量,又尽量让大病患者就近治疗。(王邻)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