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安顺市文化与体育局了解到,安顺市文化部门诉张艺谋等侵犯非物质文化遗产"安顺地戏"署名权一案二审14日在北京宣判。法院终审驳回安顺市文化与体育局上诉,维持原判。
安顺市文化与体育局局长邹正明及律师表示,这一判决是终审判决,但从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的角度出发,他们下步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0年1月,安顺市文化局(现更名为安顺市文化与体育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名义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张艺谋导演的《千里走单骑》影片侵犯了"安顺地戏"的署名权。安顺文化局要求张艺谋、制片人张伟平及出品人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三被告刊登道歉声明,在今后发行的影片中为"安顺地戏"署名。
2011年5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安顺市文化与体育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安顺地戏是流行于安顺地区独有的民间戏种,国务院和贵州省政府均将其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张艺谋2005年执导的《千里走单骑》电影中,作为故事主线贯穿影片始终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安顺地戏",其表演者均为安顺地戏的民间艺人。这一案件立案后,备受各方关注,被称为"中国文艺类非遗保护维权第一案"。
来源:新华网(记者 黄勇 闫起磊)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