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为有效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将逐步把省内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
贵州省人民政府即将出台"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统筹解决新老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尽快使全省325万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贵州省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承包耕地后,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与2009年当地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比例不足70%的在册农业人口,征地后农转非人员作为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持政策。
据了解,贵州省将建立被征地农民"征地一户、帮扶一户"的就业失业动态管理制度,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优先提供指导和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分别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与此同时,贵州省还将逐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农村低保的,作为特殊困难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增发补助金。
来源:新华网(记者 王丽)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