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毒驾夜送女友
随身还带有毒品和吸毒工具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3月8日凌晨,柳州交警高速北环大队民警在开展“夜查”排查客运车辆时,查获一名冒用他人驾驶证、涉嫌毒驾及携带冰毒的男子。
当时,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北环大队在柳州北收费站设点,开展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检查统一行动。凌晨2时许,一辆桂G牌照的银灰色小轿车快速开过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该车驾驶人稍带了点刹车,又立即加速向柳州北收费站进口冲去。凭经验,民警认定该驾驶人有问题,立即示意在收费站进口处执勤的民警将其截停。
车辆停下后,民警发现驾车男子神情恍惚,口齿不清,便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男子拿出一本名字是陈某带的驾驶证,但证上的相片和驾驶人本人不像。于是,民警令他下车接受进一步的检查。
在该车副驾驶室的小抽屉里,放着几根吸管和锡纸。从男子身上的口袋里,民警发现一小包白色晶状物,他说这是“猪肉”。民警再次询问“猪肉”是什东西,男子当场承认这是冰毒。
民警当场对男子进行检测,初步认定毒驾。随后,男子被移交长塘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派出所经查询,发现该男子名叫陈某飞,其堂兄叫陈某带。陈某飞一口咬定就是他本人的驾驶证,原来是陈某带的,该小轿车也是陈某带的。再查下去,其实陈某飞有自己的驾驶证,但驾驶证逾期未换证,且未携带。
据陈某飞供述,当晚他吸食完毒品,就驾驶堂哥的轿车送女友回沙塘;返回来宾时,在柳州北收费站被交警拦下,因为没有带驾驶证,他就出示堂哥的驾驶证想蒙混过关。
经取样化验,陈某飞尿检结果显阳性,证实其确属毒驾。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陈某飞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同时,陈某飞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使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逾期不参加审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拖移车辆,合并处以罚款850元、扣1分,并注销其驾驶证的处罚。
(曾亮 陆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