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与妻子吵架 点燃衣服放火烧家
因涉嫌纵火,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通讯员廖光伟)2月28日晚,柳州市柳邕路某平房,男子韦某在外喝酒回家,与妻子吵架后,一把火把自己家给烧了。
当晚10时许,柳州市公安局银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现场,先期赶到的消防官兵,已将大火扑灭。一名叫韦某的男子情绪激动,嘴里说着:“火就是我放的,你们要怎样就怎样。”民警闻到韦某身上有浓浓的酒气,韦某自称喝了半斤白酒。
韦某放的一把大火,导致自家的瓦房顶被烧穿,家里的家电、床铺等全部化为灰烬。民警准备把韦某带上警车,带回银山派出所调查,但韦某吵吵嚷嚷,并不配合。民警走访韦某的朋友,了解到韦某很爱喝酒,常发酒疯。
民警找到了韦某家人,询问了解得知,当晚,韦某在外喝酒后回到岳父家,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及岳父母吵架,其间有暴力倾向。见状,韦妻跑出家门,岳父母则把自己的房间门关起来。
一气之下,韦某骂骂咧咧地跑回自己的家,并放火烧家。由于韦某的行为已涉嫌纵火,银山派出所将其移交到五里卡刑侦大队审讯。
酒醒后韦某交代,事发当晚,与妻子及岳父母吵架后,他回到了家中,头脑一冲动,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己的一件羽绒服,扔进了房间里,火很快蔓延。韦某则走出到家门外,看着大火烧起。
警方审讯得知,韦某今年43岁,鹿寨县人,平时在柳江县打工。早在1996年,韦某曾因流氓罪,被判刑7年。
3月1日,记者从五里卡刑侦大队获悉,韦某因涉嫌纵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