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假证入职 开公交车一年多
他去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时被交警识破,目前该男子已离职,真实身份不明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艳群通讯员罗棋宾)一男子套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身份证、驾驶证等,入职南宁一家公交公司一年多未被发现。近日,他持伪造证件到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记录时被交警识破。
1月29日上午,一名50多岁的男子持名为“农某某”的身份证、驾驶证、桂A牌大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等,到南宁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办理交通违法业务。民警发现其身份证、驾驶证上的字体与正规证件有很大区别,立即通过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民警发现,大客车是南宁市邕宁公交公司的公交车,行驶证为真证;该男子身份证及驾驶证上“农某某”的信息也存在,但档案中显示的头像与眼前这名男子明显不是同一个人,当即怀疑该男子套用他人的身份和驾照信息伪造了证件。正当民警准备对其仔细盘问时,该男子借故出去打电话,离开了交警大队。
民警随即联系邕宁公交公司,比对了该男子交给公交公司备案的驾驶证扫描件。
2月2日下午4时许,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到交警队配合调查。经查得知,套用“农某某”身份的男子系其公司司机,从2013年8月至今已驾驶公交车一年多。1月30日,该男子递交了辞职报告,目前其真实身份未明。
“直至交警部门通报了情况,我们才知道该男子身份是假的。”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警方表示,一直以来,公交公司对驾驶人的使用也有严格的把关,至于当时该男子持假证是怎么进入公司上班的,目前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民警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给予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