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龙博)“黄标”和“无标”车今后真的不能在南宁任性行驶了!根据规定,南宁市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市辖区范围内禁止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上路行驶,同时在指定路段的封闭区域内也将禁止或限制黄标车行驶。昨日,南宁市公安交警和环保部门开始对黄标车和无标车上路进行联合执法检查,1小时内共约三成车辆违规行驶。由于处于前期过渡阶段,目前查处的车辆仍只是接受教育劝导,而从3月1日开始,相关部门将对违规上路车辆进行处罚。
昨日上午10时,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市环保局在滨湖民族路口设置了黄绿标限行系统,对往来车辆的环保标志情况进行判别分析。据介绍,到随后的查处处罚阶段,公安交警部门将依靠马路上的“天眼”来对违规上路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在滨湖民族路口,通过抓拍,一辆老款的面包车被“识别”出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警官洪基清将其拦下。通过现场查看之后,发现该车属于“无标”车上路。据车主冯先生介绍,他的车属于单位的老旧车辆,即将报废,到期将会更换新车。尽管他知道无标车在市区内禁行,但他仍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路行驶。针对冯先生的行为,洪警官也对其进行了劝导教育,并提醒其3月1日后无标车上路将会被处罚。
此外,现场检查还发现了不少黄标车驶经限行路段,另外还有一些车主虽然已经领取了环保标志,但是没有及时贴标。针对这种情况,洪警官也提醒广大市民: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领取了环保标志没有及时贴标属于违法,同样将被处罚。
据记者了解,昨日上午,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环保部门对滨湖路路段1个小时内抽查了481辆车,其中黄标车有13辆,无标车有128辆,违规车辆占比近三成。虽然目前查处违规上路车辆仍只是进行劝导教育,但是环保与公安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办理和完善车辆的环保标志,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上路行驶。
提醒:
为避免3月1日后受到处罚,提醒各位仍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主,请抓紧时间申领。此外,在2014年12月31日前预留了免检领标材料的车主,请抓紧在30个工作日后,2015年2月28日前,到各环保标志核发站点领取标志。2015年3月1日起,南宁将不再对于2014年预留材料的在用车(符合6年免检的车辆除外)进行免检发标。
禁行:
自2014年12月1日起,南宁市辖区范围内(包括6县6城区)禁止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上路行驶;中华路、园湖路、东葛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江北大道、北大路所构成的封闭区域24小时禁止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通行;星光大道、云举路、北大桥、北大路、大学东路、明秀路、南梧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所构成的封闭区域7:00—22:00限制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通行。
处罚:
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在限制行驶区域或者限制行驶时间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未取得或者使用过期的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环保分类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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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今年将重点整治黄标车
据介绍,2015年1月1日,南宁市开始对在用机动车实施排气污染定期环保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1月份全市14家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共对15057辆在用车进行了尾气环保检验。
虽然广西机动车工况法环保检验暂时执行的是国家最宽松的标准,但仍有超过两成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在路上行驶。其中作为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相对较大的柴油车,尾气排放达标上路的不足五成;作为污染物排放水平更高的黄标车,尾气排放达标上路的更是不足三成。
据介绍,2015年,南宁将重点整治黄标车,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的营运黄标车;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划定辖县黄标车限行区域,加大对黄标车闯限行区域和无标车上路的执法处罚力度;提高对黄标车的环保检验频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此外,还将尽快出台《南宁市鼓励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实施办法》,鼓励个人和企业主动淘汰黄标车。
广西污染物排放实现“急刹车”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龙博)昨日,广西环保厅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记者获悉,2014年广西污染减排初见成效,全区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共14.45万辆,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实现大幅削减,扭转了连续三年上升的局面。
据介绍,2014年,广西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仅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8起,同比下降50%。在污染减排方面,全区共淘汰老旧车辆14.45万辆、落后燃煤小锅炉866台。其中南宁市淘汰老旧车辆2.635万辆,拆除烟囱907根,淘汰、改造锅炉634台。此外,2014年广西4项主要污染物有望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特别是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实现大幅削减,扭转了连续三年上升的被动局面。
在环境质量方面,广西共筹措3.9亿元专项资金对64个乡镇130个屯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空气环境质量的治理方面,2014年,全区14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39条河流水质达标率为93.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为98.4%。
据介绍,2015年,广西将以污染减排为首要任务,重点攻克氨氮减排目标,完成“十二五”剩下减排目标的32%,同时积极加快城镇污染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其中南宁和桂林的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100%,柳州和北海的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90%以上,其他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85%,县级市及县城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