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该厅于近日制定了《关于规范学会协会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学会协会的职能转变、财务制度等方面做了要求。
“行业协会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合署办公的,要做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和行政机关脱钩”,自治区民政厅有关人士称,按照要求,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党政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学会等社团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兼任学会、协会领导职务的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领取学会、协会的任何报酬。
“学会、协会必须单独设立账户,实行财务独立。”我区严禁党政部门、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目、任何方式从学会、协会违规提取资金、报销费用和获取经济利益;同时,我区严禁相关单位和个人利用学会、协会的账号转移政府部门资金。(记者贾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