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都没握过,只会摁手印
98岁老太稀里糊涂告了孙子
原是养女为争拆迁款在背后操刀 最终证实老人并无告状本意,但这也让一家人相互猜忌
核心提示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实习生 韦伟兰 通讯员 谢志强 黄艳芳
1岁3个月大的小仔仔走路还不稳,98岁的太婆婆剥开桔子,“来,来,吃果……”逗着小仔仔来拿。小仔仔摇摇摆摆走过去,没握稳,桔子瓣掉在了地上,小家伙似乎生怕被抢走,快速捡起来放到嘴巴里。小仔仔的萌态逗得一旁的太婆婆、外公、外婆、舅舅等一起哈哈大笑。
这是一个其乐融融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可没人会想到,太婆婆陈老太1月26日上午,在法院撤销起诉的裁定书上按下了手印。她告的不是别人,是和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孙子小韦。已近100岁的陈老太,为何要告孙子?为何又匆匆撤诉?原来,这一切都源自一笔拆迁款,而“炮制”这一切的是陈老太外嫁多年的养女阿莲(化名)。
蹊跷
98岁老太告孙子要拆迁款
陈老太的家在良庆镇某村,自己未生育子女,只有一名继子老韦和一名养女阿莲。阿莲不到20岁就外嫁到横县,其间,阿莲忙于自己的家庭琐事,很少回家,陈老太就一直与儿子老韦及孙子小韦一家生活在一起。直到3年前,阿莲才频频探望母亲,还给陈老太配了部手机,以方便联系。
2013年,因为五象大道的建设,陈老太和孙子小韦居住的房屋也被列入拆迁范围。小韦一家4口人,加上陈老太,分得76万余元房屋拆迁补偿款。房子要拆了,小韦要租房子,可带着一位90多岁的老人租房,很多房主都不愿意租。不巧的是,老韦又中风瘫痪需要照顾治疗。此时,阿莲提出,她和儿子在南宁市五一路租有房子,陈老太可先和她一起居住。姑姑的通情达理,让小韦很感激,便欣然同意。2013年初,陈老太搬到阿莲家,开始与阿莲一起生活。
今年元旦后的一天,小韦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奶奶将他给告了,要求他返还15万余元的拆迁款。拿到起诉书,小韦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绝对不是奶奶做的。“我奶奶不识字,也不会写字,她怎么可能懂得去告人呢?”小韦说,有了这个“教训”,他赶紧将奶奶接回家来,以免再生事。
真相
原是养女
想争拆迁款
在小韦收到诉状前,南宁市良庆区法院主办该案的谢法官也同样提出质疑:“98岁老太,神志是否清醒,是否具备表达能力都是问题。作为农村老太,多半都不识字,这诉状怎么写的?”谢法官告诉记者,诉状上除了陈老太的手印,还有签名。代理陈老太一案的黄律师解释,他是受阿莲的委托代理此案的,这个签名是老太依据样子描摹上的,可这并不能解除法官的疑虑。
今年1月22日下午,谢法官一行、良庆镇政府及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上门来到陈老太和孙子家。因陈老太讲壮语,法官还请来“翻译”。“我告孙子?我为何要告孙子?”当陈老太得知法官为此而来时,感觉很纳闷。法官又拿出诉状给陈老太看,陈老太这才回忆起来,是她在阿莲家居住时,阿莲和几个人让她按的手印,当时她并不知道按手印要干啥。至于那个签名,陈老太说,她连笔都没握过,根本就不是她签的。而且,也没人给她念过起诉状,解释起诉状中的内容。
当法官询问,她愿意与儿子住,还是与女儿住?陈老太回答,愿意和儿子一起住。既然陈老太并无告孙子的意思,当天陈老太便口头申请撤诉。
1月26日上午,在良庆镇镇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陈老太在撤诉裁定上按下手印。主办该案的谢法官告诉记者,这是典型的虚假诉讼,他们要在调查后,看看是否要给予阿莲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