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崇左1月24日电(郑贤文 郑瑾瓀) “对屋主、包工头与受害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界定清楚导致适用法律错误而被改判”、“对于在校生只能认定居住与消费情况,没有收入来源之说,该判决依据不足而发回重审”、“对有多个被抚养人时,没有分阶段计算而被改判……”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全市法院民商事发改案件情况通报中所查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为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促进上下两级法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切实避免和减少错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广西崇左市中级法院近日在宁明法院、天等法院组织召开民事发改案件讲评会,对全市2014年民商事发改案件进行逐个分析讲评,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安排部署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民商事审判庭近100名法官参加了会议。
点评会上,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简浩对各基层法院201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韦简浩副院长指出召开分片区的民商事发改案件点评会是中院的创新举措和加强审判管理的新尝试,对提升两级法院民事案件质量很有必要;此种形式的点评会,既是中院的审判指导会,也是中院针对发改案件与基层法院的沟通会,其总的目的是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将纠纷化解,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提升民事审判队伍形象;应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此类点评会,把对发改案件的点评分析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随后,崇左市中院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的庭长、副庭长分别对全市2014年度民事二审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一一点评,并组织与会干警对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讨论。与会人员积极地就发改案件及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新型问题提出了意见,相互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就个案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对于二审的民商事发改案件,以往的做法是由审理庭室将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案件直接退回原审基层法院,亦即“点对点”,一审法院只知道自己案件的发改情况,对其他一审法院的发改情况难以了解。现在采取点评会的方式,即“点对面”,一审法院既能够明晰自己发改案件的情况,也可以掌握其他兄弟法院的发改情况,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因同类原因被二审法院发改的不良效果。” 参加点评会的黄法官说。
通过此次点评会,参会人员认识到民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改进的方向,增强了案件质量意识,进一步总结和统一了民事审判标准,对于不断提高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质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