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广东省食安办召开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组织部署开展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汤武强调,全省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依法做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侵权仿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渠道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陈卓鹏对前期全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事关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今年以来,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带来的多种困难,前期全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当前农村食品市场仍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生产经营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五无”食品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国务院食安办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整治决心,也提出了对监管部门的更高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存在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站在让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高度,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自9月1日起,广东省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紧紧围绕“四打击四规范”要求(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行动、农村食品市场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行动、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打击农村食品市场侵权仿冒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行为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予以有力打击,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努力推动全省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在省主会场参会,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安办、食药监局、工商局,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及各县(区)相关部门在各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