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一个犯人还能像正常人一样领取到结婚证,解决孩子的入户和上学问题,真心的感谢检察室的同志,是他们帮了我们家庭解决了大难题,也帮我弥补了对妻子及儿子的愧疚。我愧对社会、愧对妻子和儿子,我一定好好改造,好好赎罪,争取早点回归社会,以后也绝不会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近日,在押人员谢某国在汕头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的帮助下,与妻子谢某在该市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他拿到结婚证后激动地向驻所检察干警表达了上述真诚的感谢和深深的忏悔。
今年国庆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汕头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接到一封在押人员家属谢某寄来的信,称她原与在押人员谢某国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儿子,今年已两岁多,但由于双方当时均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没有登记结婚,丈夫谢某国去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拘押于市看守所至今。因没有结婚证,小孩出生后无法办理入户手续,今后入学也成问题,请驻所检察室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解决婚姻登记问题。
汕头市检查院驻所检察干警对来信高度重视,马上调取在押人员谢某国的资料;了解到其已被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正准备投送有关监狱执行。经提问在押人员谢某国,证实其妻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也是谢某国心中一直焦虑的问题。驻所检察干警在综合考虑谢某国在看守所的表现,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认为如果能在谢某国投送外地监狱前,帮他解决好婚姻登记问题,既有利于谢某国今后的安心改造,也有利于其家庭的稳定。经报请上级同意后,驻所检察干警主动与市看守所协商,并得到所方的积极支持。为了确保安全,驻所检察干警予先与龙湖区民政部门联系,确定了一次性办证程序。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日前,谢某国与其妻顺利地在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书。看到激动万分的谢某国夫妇,忙碌了这段时间的干警们露出了会心的微笑。一位警察对我们说,正是因为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坚持人性化管理,用平等维权的理念和真诚关怀的行动去唤醒迷惘的心灵,才出现了在押人员出所登记结婚这温馨的一幕。(记者 杨应森 通讯员 蓝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