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船舶作业行为,防止辖区船舶发生污染事件,广州海事部门通过召开船舶危险品管理和防污染安全工作集体约谈会,强化供受油、油污水接收等作业的现场巡查,全程监控防污染作业等手段,吹响船舶危险品管理和防污染安全工作“集结号”,全面提升辖区船舶危险品管理和防污染安全工作水平。
据介绍,仅在广州南沙海事处辖区内,就有从事危险品营运的航运公司39家,油船325艘、清污船16艘,水上加油站3座,危险品及油类码头15个,每年散装危险品吞吐量达1200万吨,船舶危险品管理和防污染安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广州海事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和监管业务特点,加大油化船、供油船与清污船的监管力度,并逐步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利用专项整治,动静态结合,保持高压态势,竭尽全力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稳定、保护辖区水域环境清洁,力争在危管防污管理的理念、机制和做法上率先探索创新。
9月17日下午,海事人员在珠江电厂煤码头对“莲港防污x”船的污油水接收作业进行现场监管,认真检查了船舶防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防污设备的配备情况,并对供受污油水双方在作业过程中的通讯联系、现场值守、台账记录等进行了检查。据介绍,
在日常检查中,海事部门特别加强了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台账及培训记录等内容的检查,从落实公司安全主题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的角度,强化船舶的危险品管理和防污染安全工作。
据了解,广州海事部门专门组织涉危水上单位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关于清污作业、供油作业和过驳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海事管理规定,要求危险品船舶必须遵守锚泊秩序,加强安全了望和值班,还分批次的向相关单位发放了《安全管理建议书》,向有关船舶、单位提出了海事部门专业性意见和建设,要求船舶加强油类作业现场安全操作的内部监管工作,呼吁辖区内涉危水上单位共同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水上作业未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严格惩处。(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贺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