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内向3名过路的女子袭胸,日前被告人梁某甲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法院查明,2014年9月24日下午,被告人梁某甲驾驶电动车途经沙溪镇隆兴路时,用手强行抓摸路过的被害人钟某某胸部后逃走。同年9月25日下午,梁某甲在上述路段采用同样方式对被害人梁某乙实施猥亵后逃离。同年9月27日,梁某甲在沙溪镇岐江公路东海游艺机店门口路段,对被害人邓某某实施猥亵后逃离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一审法院据此认为,被告人梁某甲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梁某甲不服上诉否认,最终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