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再从本企业产生,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转任或轮岗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26日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省国资国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获悉,今后广东省属国企纪委书记将实行交流产生,同时开展专项巡查时采用交叉式、嵌入式等方式,2015年计划巡查企业或项目数量不低于8家。
办案经费专列
破解不敢监管等问题
据介绍,2014年广东出台了专门意见,推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对企业纪委书记调整职责分工和排序,不分管其他业务,办案经费列入年度财务专项预算,破解企业纪委书记不敢监管、不愿监督等问题。
广东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张小刚说,今年该委将重点配合省纪委研究制定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全面建立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形成国企纪委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考核任用、调整交流、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今后,省属国企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从本企业产生,在同一企业工作时间长的将调整交流,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转任或轮岗。”张小刚说。
“切实做到实名举报100%核查”
数据显示,2014年,广东省国资国企反腐败查办案件力度加大,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立案检查50件,是2013年立案数的10倍,为过去10年立案数的总和。
张小刚说,今年将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灵活运用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开展专项巡查,巡查组组长由省属企业纪委书记交叉担任,巡查企业或项目数量不低于8家。
记者了解到,3月初,广东省国资委已启动2015年首轮专项巡查,“今年,各级纪委办案数量原则上较去年应有所增加,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高质量的案件,切实做到实名举报100%核查。”张小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