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2014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广州日报讯 (记者于梦江实习生李惠琳)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公布了2014年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在去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中,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惠州、中山4城入围。
该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中,海口、拉萨、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8个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其他66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环保部该负责人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一是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241天,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60.5%提高到66.0%,达标城市数量由3个增加到8个。
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74个重点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三是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降低。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下降3.0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大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
二是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传统的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O3污染也日益凸显。
三是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2月和10月,全国共发生两次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的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重污染天气频发势头没有根本改善。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
海口、舟山、拉萨、深圳、珠海、惠州、福州、厦门、昆明、中山
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
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济南、廊坊、郑州、天津
珠三角九城空气质量高于全国平均
珠三角区域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98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57天,达标天数比例在70.2%~95.6%之间,平均为81.6%,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低于74个城市5.2个百分点。
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和NO2。
PM2.5
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6个城市超标;
PM10
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1个城市超标;
SO2
年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9个城市均达标;
NO2
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3个城市超标;
CO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9个城市均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4个城市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