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广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展开,并且加速推进。《意见》提出,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意见》发布当天,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经过了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在基本精神与国家文件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立足广东实际,从长远、整体的角度谋划了我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改革目标
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我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首先是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成倍增长。《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居民收入提高的同时,《意见》要求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要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与此同时,收入分配秩序明显得到改善。《意见》要求,合法收入得到依法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此外,收入分配格局要趋于合理。《意见》提出,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46%;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50%;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升。
改革内容
5大重点工作27项改革任务
《意见》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主要内容,提出了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惠农富农力度和推动阳光分配等5大重点工作共27项任务。
扶持智力型技能型创业
在推动就业创业方面,《意见》提出,要推动经济增长带动充分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并且大力推进自主创业,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
根据《意见》,广东一方面要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挖掘就业潜能;另一方面要培育和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双轮驱动”现代产业体系,从而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而相关职能部门则要继续完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制度以及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落实有关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此外,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创业投资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带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及其他社会资本积极进行创业投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取消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要求。”《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扶持智力型、技能型创业,并加大对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