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指定时段“限外” 下月19日举行听证会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3-20 14:26:14
分享

工作日早晚高峰及指定时段“限外”

限制外地车听证会下月19日举行 将设15名听证代表 4月3日前接受市民报名

听证公告具体管理措施:

工作日早晚高峰限制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通行;

工作日白天指定时段限制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高架路段和部分主干道通行;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受上述管理措施限制。

广州将在4月19日举行“限外”听证会。昨天,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非本市籍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听证公告,根据公告,广州对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将分“区域限行”和“路段限行”两种形式。听证会将设听证代表15名,从昨天起到4月3日均可接受市民报名。

公告称,具体的管理措施是:工作日早晚高峰限制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通行,工作日白天指定时段限制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高架路段和部分主干道通行。另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受上述管理措施限制。

根据公告规定,本次听证会将设听证代表15名,包括公开报名遴选代表10名和推选或邀请代表5名。10名公开报名遴选代表具体为市民代表3名,乘客代表2名,公共交通行业、城际客运行业、物流行业、汽车销售租赁行业、汽车维修行业代表各1名。报名者不受地域、户籍限制。推选或邀请代表具体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名、交通专家1名、社会管理或法律专家1名、媒体代表1名。其中,公开报名遴选10名代表将由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通过现场见证,随机抽签方式遴选产生。推选或邀请5名代表将由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社会团体推选或邀请产生。

同时,听证会还将设5名旁听人,具体将由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