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对广州市场上60批食用植物油的比较试验结果,总体达标率为60%,其中,花生油的达标率不到四成。值得注意的是,有17批次样品的实测单件产品净含量负偏差不符合规定,有涉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其中问题较突出的产品有:佛山市南海区佳皇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鲁姬花压榨一级花生油(生产日期2011.05.12)、东莞市顺兴油脂公司生产的好日子浓香花生油(生产日期2011.06.01)、广东省佛山市澜兴植物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味康师傅纯正花生香(生产日期2011.06.07),3种样品规格均为1.8升/瓶,但实测值都只有1.43升,短缺量是允许偏差值的13倍。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本次试验还发现有18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在脂肪酸组成、折光指数、相对密度和酸价等理化项目上不达标,部分食用调和油产品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食用调和油”。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