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应严惩 关键要落实
在广州,对于公务员酒驾的严厉规章制度也不是首次。从2009年开始,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就曾出台规定,要求“公务员酒后驾驶,除根据相关法规扣证罚款外,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省直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坦言:“过去的抄告方式,属于警告提醒,其应承担的恶果很多被‘内部消化’了,很多人不太当回事。”
因此也让人们对此次新规的落实情况表示质疑。黄志威认为,公务员醉驾丢饭碗比纪检记过可严重多了,甚至可以全国推广。但不能朝令夕改,更关键的是真正贯彻实施到位。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