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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通缉"400"老赖"政府部门上榜
2011-04-29 09:26:0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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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规避执行招术,昨天广东省高院召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曝光400名超级“老赖”。

在这些老赖名单中,不乏实力较强的单位,仅房地产公司就有10多家,甚至还有一些银行金融机构和政府机关的老赖,如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蓝山县支行、花都区体育局等。

“老赖”摆宴嫁女被拘留

4月21日夜晚,“老赖”任某经历了悲喜两重天。

2005年,任某的丈夫欠下他人22万元债务。判决后,法院无法寻找到可执行财产。

根据今年3月份广东高院下发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法院于今年4月15日向任某等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要求他们不得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可没想到,任某竟然顶风作案,4月21日晚,任某嫁女,在佛山市福盈酒家大宴宾客,被接到举报的执行法官逮个正着。法官当场对其宣布了拘留决定。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任某在亲朋好友面前丢尽了脸。

跟法院“躲猫猫”规避执行

像任某这样故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老赖”大有人在。昨天,广东高院在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全省各地市上报的16宗典型案例。

据广东高院新闻发言人戴佛明介绍,所谓的“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或对生效法律文书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障碍等方式,造成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广东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志超说,当前“老赖”规避执行的方式很多,手段越来越隐蔽。最常见的是“难还之债,一走了之”。走之前能卖的卖,不能卖的转(如:转到其大舅子、小姨子名下)、不能转的离(如:假离婚),导致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要么找不到人,要么找到人但找不到财产,以“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对抗执行;一些企业甚至在诉讼阶段就已经人去楼空,实际负责人另开新公司,照样歌舞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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