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色起意强奸经期坐台女 提私了遭拒被刑拘

2013-06-27 19:13: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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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6月25日上午,受害人王某向晋安警方报案称在福马路某足按店内被强奸。接警后,晋安刑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已被受害人王某亲友控制住的嫌疑人陈某(男,41岁,福州人)带回审查。

  福州新闻网讯 6月25日上午,受害人王某向晋安警方报案称在福马路某足按店内被强奸。接警后,晋安刑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已被受害人王某亲友控制住的嫌疑人陈某(男,41岁,福州人)带回审查。

  经查,原来陈某于6月24日晚与其友在五一广场某夜总会K歌喝酒,期间叫来受害人王某(女,19岁,安徽人)坐台陪酒唱歌。玩至凌晨1时,陈某邀请王某到王庄某大排档吃宵夜并继续喝酒至25日凌晨4时,王某酒醉不省人事。此时早有色心的陈某将王某带至福马路某足按店包厢内,当陈某将王某衣物解除时,发现王某正来“大姨妈”,酒精冲头的陈某已顾不上这些,对酒醉不省人事的王某实施了强奸。

  事后,陈某还不忘给王某穿好衣服,而后自己穿好裤子,在王某旁睡着了。25日上午9时,王某醒来后发现陈某赤裸上身躺在其旁边,感觉下体异样,觉察自己被陈某强奸,立即打电话给其男友赵某,但赵某带人到足按店后,将陈某控制在包厢内。此时醒来的陈某开始还狡辩否认强奸,后王某称要报警,陈某便向王某、赵某等提出愿意出钱私了,请求不要报警。但王某、赵某等人并未理会,并报警。

  6月27日,陈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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