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鸠占鹊巢总部也搬进小区 遭到居民反对
福州新闻网讯 “道理很简单,我请了一个保姆,给她提供住处,对方如果拖家带口的,我也要另外安排住处吗?”说起小区物业公司的那档子事,家住金山大道鑫苑小区的李先生就有点郁闷。原来,小区的前期物管公司——福州银典物业公司鑫苑管理处进驻小区的同时,其总公司也一同进驻。
居民:物业公司鸠占鹊巢
位于金山大道的鑫苑小区,房屋交付时,由开发商指定的福州银典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事务。按照规划,B区2#、3#的3楼为社区文化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和机构。然而居民们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在此办公的是福州银典物业公司的总部。“在一楼我们已经提供给物业公司办公场所了,为什么3楼还是他们的办公场所?”一些居民感到疑惑。
据鑫苑小区业委会成员李先生介绍,业委会是去年3月成立的,此后他们就开始对小区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整改,3楼的物业公司办公场所就是其中之一。
李先生称,给物业公司提供办公场所是应该的,但仅限于参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物业公司总部,与小区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对方没有理由占用小区的场所。李先生给记者出示了材料,一份是由规划设计院提供的规划图纸,其中B区2#、3#的3楼规划为社区文化站、社区服务中心等。而另一份由城乡规划局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样明确了上述场所的用途。
李先生表示,他们多次与福州银典物业公司总部进行交涉,但对方仍在原处办公。
物管:先由业委会征求意见
记者随后与几名业主来到B区2#3楼的福州银典物业公司总部,此处面积有400多平方米。公司一名陈姓负责人以上一次协商达成的协议为由,多次撇开话题,未正面回应。“上次我们已经和业委会谈过了,当时说好先将小区的监控设备问题解决,然后再谈3楼办公场所的产权问题。现在最后期限还没到,怎么突然又来谈产权问题?”
对此,李先生等人表示,物业公司应明确立场,如果认同场地归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那么就应该表态如何处理此事,例如何时归还场地。如果不认同,也应该出示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的做法没错。
经过记者再三询问,该负责人间接承认,按照常理,物业公司所使用的场所都归小区业主所有,但当初是开发商允许他们在此办公的。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商谈,该负责人表示,业委会成员可先回去进行协商,例如召集居民开会征求场地使用意见,是继续交给物业公司使用并由物业公司交租金,还是要求物业公司腾出场地。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