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福建生态建设先行先试

2014-03-23 10:28:23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国务院支持福建生态建设先行先试
 
福建省发改委主任郑珊洁在回答记者提问。(中国日报记者 胡美东 摄)

3月22日,就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主题,福建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接受了媒体的集中采访,同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有关政策细节公布。根据《意见》,国务院将支持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展开先行先试。

据福建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介绍,《意见》中共有12条鼓励福建先行先试的政策。一,国家将在福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试点,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二,福建将率先开展森林、山林、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试点;三,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的改革试点;四,开展国有林产的改革试点; 五,开展集体商品林规模经营试点;六,支持山林林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配套改革;七,在闽江源、九龙江开展生态补偿的试点;八,研究建立汀江跨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九,推进电力等能源价格市场化的改革;十,整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中央预算的投资,开展项目统筹管理的试点;十一,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十二,开展农村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流转试点。(记者 胡美东 彭娟 实习生 严翔)

编辑: 黄适 标签: 国务院 福建 生态建设

精彩热图

福州:海峡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三只小熊猫启程赴台

中国日报一周图片精选:5月23日—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