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人拒付包厢小费 保安打伤两人获刑

2015-03-20 14:48:32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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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3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黄章富 通讯员 真坚满荣)因客人拒付包厢小费,酒店保安持铁管打伤两人。3月19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1月10日22时30分,在漳州市区南昌路某酒店当保安的80后王某接到客人拒付包厢小费的通知后,便在酒店入口处拦截了程某新及程某东等人,而后双方发生争执、拉扯。王某从酒店停车场内持一根铁质水管击打程某新的左前臂等处,击伤程某东的头部及肢体部。

后经法医鉴定,程某新左侧尺骨下段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程某东头部及肢体部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案发后,王某一直没有归案,直至2014年8月19日才被抓获,并羁押于平和县看守所,后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王某赔偿程某新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645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王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有过错并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于熙 标签: 王某 小费 获刑 包厢 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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