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载两女子被三青年嫉妒 竟被围踢撞车致伤

2015-03-17 16:22:33 来源:东南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东南网漳州3月17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网记者黄章富)在路上看到男子载两女感觉不顺眼,驾驶摩托车追随滋事,一人用脚踢对方驾驶者,一人驾车撞对方,结果致对方人车倒地受伤。

3月15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被告人朱某、黄某和林某构成犯抢劫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9个月和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1至2仟元不等。

2014年6月1日上午10时,黄某、朱某、林某骑两辆黑色摩托车窜至漳州市九龙大道立交桥时,看见王某骑一辆摩托车载罗某二女子,三人感觉不顺眼,便决定踢倒对方。而后三被告人即骑车追赶王某,在追上之后,朱某伸出脚不断的踢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欲将其摩托车踢倒。见朱某未能将对方踢倒,林某则骑摩托车撞王某驾驶的摩托车。

遭到两部摩托车的围追堵截时,王某只得加速逃离,但逃至芗城区南昌路艾美百货对面九龙城工地边的一条小巷时,其仍未能摆脱三被告人的追打,最后王某的摩托车摔倒,一男二女均摔倒在地上。

而三被告人即停车上前,黄某持一摩托车大锁欲砸王某,对其进行威胁,而后三滋事者一起将王某的摩托车及该车后备箱中罗某的一个钱包抢走,包内有人民币300元及身份证。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罗某二女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公安人员经过侦查,很快便通过监控确定了嫌疑人,并于2014年6月16日将林某抓获归案,于2014年7月22日将朱某抓获归案,于2014年7月29日在芗城区鑫荣小区边的NONO酒吧内将黄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已追回该部摩托车并归还被害人。

由于三被告人犯罪时,二人未满18周岁,一人未满 16周岁,其中一名还是在校生,所以在量刑方面均给予了从轻的考虑,但判决同时要求被告人的监护人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管教,要求三年轻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以实际行动走好以后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步,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公民。

编辑:于熙 标签: NONO 被告人 女子被 男子 两女

精彩热图

68具在韩中国志愿军烈士遗骸将于3月20日装运回国

吉林8岁白血病男孩刘梓曦医院里圆警察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