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东南网3月16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榕纪宣 记者陈静)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它们分别是:永泰县教育局部分领导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副局长张训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款项。福州干鲜果总公司利用公款吃喝问题,公司总经理黄定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福州三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建国组织公款旅游问题,邵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旅游费用。闽清县上莲乡卫生院院长陈兆浩违规发放补贴问题,陈兆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追回违规发放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