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帆等建议制定《医事法》

2014-03-08 09:50:36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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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张帆等提出建议,制定专门调整医患关系的《医事法》以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

提案建议,《医事法》对包括医疗违约、医疗侵权、医疗赔偿等方面内容的医事关系予以专门规定,以界定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充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医患双方在医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张帆等人在提案中表示,政府可建立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责任认定机构,明晰医事责任认定。可探索建立医疗事故责任强制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根据案情理赔,还可引入仲裁、人民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另外,除严厉惩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在医事活动中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外,还应将“医闹”行为纳入刑事法律规制范畴。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医患矛盾日益紧张。哈医大事件、温岭事件等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对医患关系的高度关注。接受采访的普通民众表示,对此也有关注。81岁的沈先生一名退休工人,他表示,虽然存在“医闹”的个别事件,但是总体来看,医患关系还是良性的。

彭女士是归真堂药店的一名服务员。她说,因为医疗事故因为牵涉到家庭,所以患者的反应可能会偏激,所以有第三方责任机构介入会好一点。“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即使有规定也比较含糊,应该有更明确的规定。”彭女士说。

(记者 胡美东 彭娟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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