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授权福建为未入境台湾本岛居民签发五年期台胞证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福建全国政协委员梁绮萍等提交提案,建议授权福建为尚未入境的台湾本岛居民办理五年期台胞证,并在签发台胞证与签注收费方面实行与港澳相关单位同样的标准和价格。
提案提出,目前,港、澳中国旅行社仍系为未入境台湾本岛居民直接办理五年期台胞证的唯一机构,公安部仅授权福建省为尚未入境的台湾离岛居民直接办理五年期台胞证。台湾本岛居民须先在福建口岸申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后,再到内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换领五年期台胞证。此外,港澳中旅办理五年期台胞证的费用仅为大陆办理费用的3/4。
鉴于当前福建已成为台湾居民入境大陆首选通道,台湾本岛居民特别是台湾中南部民众希望享有与金马澎地区居民同等出入境政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提案建议,授权福建为尚未入境的台湾本岛居民办理五年期台胞证,或者先授权福建为尚未入境但来福建省参会参展的台湾本岛居民办理五年期台胞证;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同意福建与港澳相关单位在签发台胞证与签注收费方面实行同样的标准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