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一轮机构改革 拟与平潭申报自贸区
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市政工程
进一步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网、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工程和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项目,推动非公资本参与城镇供水、燃气和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建设。
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着手设立市属金控集团和创投公司,抓好海峡环保等市属企业上市工作。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加快建设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市直部门与所属企业全面脱钩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整合重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市直部门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全面脱钩。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推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鼓励发展民营银行
积极构建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支持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
积极争取组建福州航空
积极争取组建福州航空,鼓励航空公司增辟重点航线或在榕设立航空基地。
争取建立对台金融合作示范区
推动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争取建立国家对台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台胞协调服务平台,争创全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先行先试示范点。深化榕台民间交流合作,争取榕台互设办事处,办好“5·18”海交会和一批特色鲜明、层次较高、影响力大的对台交流活动。
拓展榕台空中直航
扩大“两马”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开通黄岐至马祖客运航线,进一步拓展榕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
鼓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打响闽都文化、温泉养生、休闲度假、自然生态等旅游品牌,推动“三坊七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鼓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华侨城、桂湖、贵安、东壁岛等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
发展壮大 “蓝色产业”
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步伐,发展壮大临港工业、港口物流、造船、海洋运输、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医药等“蓝色产业”。支持发展远洋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水产品市场,推进连江现代渔业产业园和中国—东盟水产品交易所、恒兴南方水产品加工交易中心等建设。
高新技术业产值拟超3000亿元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
推行信访公开听证制度
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等机制,推行信访公开听证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切实按照“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创建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继续办好便民呼叫中心1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便民利民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视频监控等系统建设,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福州晚报记者组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