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判决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男子获刑5个月
12月16日,湖里区法院针对厦门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一造谣者因制造“飞机炸弹惊魂”,成为厦门第一个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的人。
被告人韩某是河南人,今年41岁,职业是“黑车”司机。经查,2013年8月19日,乘客陈先生通过一家“黑车”公司,预约了一辆车,但当韩某赶到角美时,却被告知陈先生已经坐另一辆“黑车”走了。韩某便抱着报复的心态,用另一部手机拨通陈先生电话,告诉他:“等一下你坐飞机,让你嘣一下爆炸!”
接完电话后,陈先生越想越蹊跷,便向机场安保人员反映情况。随后,机场为此启动应急预案,出动上百人对89名乘客进行安检。最终,才确认是虚惊一场。
案发后第二天,编造炸弹谎言的韩某就在其租住的民房内被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韩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他反复向法庭陈述,自己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识字不多,平时也没有读书看报,不知道自己的泄愤之语会触犯刑法。
经审理,湖里法院判决认为,韩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他拘役5个月。
说法
编造恐怖信息,后果严重判五年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