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7家医院检查结果可网络互认 12月起实施

2013-10-31 11:26:55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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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家医院检查结果可网络互认

厦大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列入

今后,我省居民生病跨区域、跨医院诊疗,将不用再花钱重复病理检查。昨日,省卫生厅传出好消息,我省已下发有关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的通知,确定首批27家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可实行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厦门、漳州、泉州和龙岩四市有7家医院列入其中。

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我省此次选择一批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费用较高且适合网络互认的医学检查项目作为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项目,其中临床检验项目5类40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3类55项,于今年10月开始进行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测试运行,并于12月起进入实施推进阶段,即第一批具备开展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资格的医院正式实施医学检查网络互认工作。

我省确认的首批27家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中,包括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漳州市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龙岩市第一医院。

导报记者获悉,此次我省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网络主动提醒医学检查结果。当患者持社保卡就诊时,其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院所做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标示“*”号),即可通过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向医师工作站主动发出提示信息,告知医师有医学检查结果可供参考,继而避免让患者再花钱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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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不同医院就诊,患者以前常常被要求同一项目重复做检查。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全省已经开展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我省也是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这一互认的省份。

受省卫生厅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和省放射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历时4个月,对全省42所三级医院的临床检验、放射影像检查质量以及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并确认第一批开展临床检验项目网络互认的医院27所,第一批开展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网络互认的医院21所。各医院互认项目详见海都网。

据了解,此次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网络主动提醒医学检查结果。当患者持社保卡就诊时,其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院所做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标示“*”号),可通过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向医师工作站主动发出提示信息,告知医师有医学检查结果可供参考。

根据安排,2013年10月—11月进行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测试运行;12月进入实施推进阶段;其他未纳入互认范围的三级医院可对照互认条件进行整改,条件成熟的可向省卫生厅提出互认申请,由专家进行审核确认。(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熙慧)

编辑: 邓京荆 标签: 互认 医学检查 医院检查 实施推进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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