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有新办法 无须担保最长可贷30年

2013-10-11 10:48:23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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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怎么算?

新的《贷款办法》最大的变化之一,是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借款申请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式中的35%为还贷能力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则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进行变化。

例如,李小姐购买二套住房,总价100万元,首付60万元;李小姐缴存基数5000元,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10万元;申请20年期,40万元贷款。假设之前四个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2%,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经测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5000×12×35%×20)+100000]×0.6=312000元。

综合考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本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李小姐需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31.2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8.8万元。

《提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可先还商业贷款

不少市民在购房时,由于贷款总额超出了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往往需要选择“公积金+商业”的组合贷款。其中,商业贷款的利率明显要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以往,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这让购房者感觉“很不划算”。随着新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的实施,明年起,这一限制将被取消,职工可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先还商业贷款。不过,职工若有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必须优先偿还。

同时,为更好地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消费,新的《提取办法》删除了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转账作首期款的限制;新增了报销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贷提取类型。

新的《提取办法》还规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职工办理非销户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但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无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住房总价款内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提取办法》简化了提取程序和审批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更加便捷。职工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提取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复审。  (记者 钱玲玲)

实习编辑 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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