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小鑫炫主犯终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从犯被判13年
2012年4月22日,本报全版报道了小鑫炫遇害的不幸消息。
今年3月29日,本报报道了小鑫炫遇害案二审的情况。
还记得爱笑的小鑫炫吗?昨日,他的母亲冯理收到该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判处凶手死刑,仍不能抚慰这个母亲。人生之路不可逆,她难以回到未曾生下儿子的那种生活中去。“你不是插曲,你永远改变了我的生命的旋律。”
结果:等待已久,意料之中
“冯理,你的邮件。”昨日中午,正在公司吃饭的冯理闻声瞬间丢下筷子,冲出去签收。打开邮件,薄薄的三张纸,是她等待许久的讯息。这是来自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白底黑字印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去年11月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小鑫炫”被绑架杀害案,在厦门中院当庭宣判,主犯刘某明当庭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犯、刘某明的聋哑堂弟刘某峰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两人被判共同赔偿受害人林鑫炫的父母69.6万余元损失,其中刘某明承担80%责任,刘某峰承担20%责任。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终审路漫漫,这纸裁定的到来,让身旁朋友激动地抹起眼泪,可冯理却显得异常平静。她把消息第一时间告诉爱人,下班后又在微博“@寻找小鑫炫”里贴出裁定结果,告诉许许多多关注小鑫炫的朋友:“伤害孩子的两个坏蛋提出上诉,法律最终还是维持原判,还宝宝一个公道。”
“我不激动,也不担心。孩子出事以来,还有很多好心人给我帮助和信心,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冯理告诉记者,虽然等待结果的日子很难熬,但她坚信凶手必定得到严惩。
心愿:不再有孩子受伤害
如今,冯理还不太敢和家里老人提鑫炫的名字,老人家如今还在数着手指,等待凶手被处决的日子。让这家人难过的,除了挥之不去的悲伤,还有法院判定的赔偿金——他们如今一分也没拿到。“凶手没有能力赔偿,感觉讨要起来很渺茫,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理有些无奈。
距离孩子离开已经16个月了,她和爱人也习惯了用繁忙的工作麻痹自己,“尽量不去想,可和孩子有关的事情都还没结束。”冯理说,这裁定书的到来也撕开了全家人的伤口,大家全都回想起去年4月,孩子从失踪到被绑架遇害的经历。
“根本不可能忘掉,”冯理难过起来,“这种痛只有自己才知道,一个无辜的孩子深爱着他的同学和对方家长,最后却被同学家长如此伤害,对我们来讲真的太痛太痛,好多东西至今都解不开,生活只能勉强着去过。”采访中,这位母亲不停感谢着帮助她的人,希望所有孩子都不会受到伤害,再不会有母亲和她一样悲伤。
案情回顾
●2012年4月12日
17:26,鑫炫和同学一起回到乌石浦源泉山庄。同学进了家门,鑫炫却没有进去。18时,家人发现孩子没回来,非常担心。从附近路面监控发现,林鑫炫进入小区后,就没有再走出来。家长怀疑,林鑫炫被装进车里带走了。
●2012年4月13日
在江头派出所的帮助下,鑫炫父母将前一天傍晚小区附近所有监控视频拷贝回家。这一天,微博上开始转载小鑫炫失踪消息。本报也第一时间寻找小鑫炫。
●2012年4月15日
17:20,4条血迹搜寻犬进入乌石浦源泉山庄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刑侦专家、社区民警、协警现场勘查办案。这是警方在寻人方面运用的最高规格的搜寻办法。
●2012年4月17日
警方对外公布了鑫炫走失的视频,并通报了此案进展。监控中一名白衣男子疑似是最后接触小鑫炫的人。警方称,暂无有价值的线索,但会全力寻找林鑫炫。
●2012年4月21日
“厦门警方在线”发布:“厦门市警方在泉州、德化警方协助下,于21日16时20分许在德化县城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男,32岁)、在18时抓获刘某峰(男,22岁,两人均为德化县龙门滩镇人)。林鑫炫已于案发当日不幸遇害”。(记者 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