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扩围"向增量开刀" 新一轮试点或有福建
□观点碰撞
存量还是增量?
“沪、渝两市试点,避开了数量巨大的存量房,当然不可能形成对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挤出效应。”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曹红辉
“对增量房征税,阻力会小一些,对存量房征税则效果更明显。总的来说,房产税扩容,不能增加普通群众购房和租房的负担。”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
“房产税要动真格,就该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且应提高税率。”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
背景: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约190万平方米,每年增量住房约10万平方米。首批开展房产税试点的上海、重庆,主要针对增量房开征房产税,由于覆盖面小、税率低,效果不够理想,例如重庆启动试点10个月后,主城区征税金额只有9000万元。
税率多高合适?
“针对先富起来的人、住豪宅的人、拥有多套房的人征收房产税,应该是一个方向。”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
“从国际经验看,开征一项新的税种,大多选择相对较低的税率,而过高的税率会使民众产生抵触情绪。”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
建议:专家建议,人均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部分,理应多缴纳税款;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按照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对拥有第三套住房的家庭,不论面积大小,按照每年4%至5%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