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公布《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保护规划》
福建土楼有了“保护伞”
省政府批复同意公布《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保护规划》
昨日,记者从文物部门获悉,省政府已批复同意公布《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保护规划》,要求福建省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会同遗产所在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这将为世界遗产在保护和利用之间,提供有力依据。
据了解,《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由《福建土楼保护规划总纲》和《福建(永定)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南靖)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华安)土楼保护规划》三个分规划组成。
在规划中,对10处遗产地遗产保存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它们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遗产本体保存状况、环境保存状况、灾害威胁、基础设施、展示利用、遗产管理等数项内容。针对10处遗产地46座土楼保护等级、原则及主要保护措施作了规定。规划中还对10处遗产地核心区及缓冲区内建筑高度控制、环境整治规划详细说明。
遗产地新建筑与环境设施设计、遗产地建设用地与道路交通、遗产地基础设施与防灾工程、遗产监测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及展示利用、文化遗产安全管理等各个规划都在其中有详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