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12条举措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

2012-12-14 19:02:56 来源:福建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改办等九部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设定发展目标、强化规划指导、规范设立条件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规范和引导我省文化产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6年,我省建成一批布局合理、文化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不断提高集聚水平、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促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力争每个园区实现投入50亿元以上,收入100亿元以上。有1~2家园区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2家园区入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1~2家园区新入选国家影视动漫实验园;1~2家园区入选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以下文化产业园区力争每个园区实现投入30亿元以上,收入50亿元以上。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科学规划,努力将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集聚文化产业投资和人才的重要平台,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各园区要制订完善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目标体系、功能分区、管理运行机制等。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扶持省级重点园区建设和产业项目。

在规范设立条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每个园区要明确主导产业、主体功能,围绕新闻出版、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等,形成一批规模实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园区。对名不符实、功能定位不明确、缺乏文化内涵的或地产化问题严重的园区要予以调整清退。(记者 李珂)

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详解

就省委宣传部、省文改办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昨日,省文改办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负责人说,今年初以来,我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近期又根据十八大报告关于“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的精神充实完善,并广泛征求意见。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精彩热图

飞越太平洋 全球最大太阳能飞机抵达旧金山

北京南锣鼓巷取消国家3A级景区资质 下周起暂停"接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