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开评专利奖最高奖金达30万元 评选细则待定
喜欢发明创造的朋友注意了,如果你的发明获得了国家专利,为所在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就可能获得市政府送出的“大礼包”。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大河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市即将开评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将奖励人民币30万元。
设立专利奖,是今年年初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明确要求。
特等奖达不到标准可空缺
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实施促进,专利奖励,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专利预警应急机制建设与专利维权援助,专利示范、试点单位资助,专利知识宣传教育,专利人才培训,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和其他专利促进与保护事项。
根据该办法规定,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专利发明人1000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厦门市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还将按照《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给予奖励。
厦门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8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其中,特等奖的评选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参选项目如果不符合特等奖评奖条件的,特等奖可以空缺。
王大河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专利奖评选的实施细则,待细则出台后,即可启动评选。
资金援助助力专利维权
厦门高新技术企业众多,涉及专利的纠纷也不少,专利维权也将纳入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畴。
王大河介绍,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将下设专利维权援助资金,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专利纠纷调处费和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援助,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对胜诉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资金援助等。
援助标准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总支出额,给予不超过30%的援助,单项最高援助上限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就调处了16起专利纠纷,另外还有不少纠纷走上了司法程序;今年市知识产权局还查处了14起假冒专利行为,其中医疗器械占的比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