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税收状况调查:综合税负大大高于其他行业

2012-02-20 11:08:52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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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现行的银行业税收政策已成为影响其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对河南禹州市银行业发展和税收情况进行了调查,试就现行银行业税收政策对银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一、禹州市银行业税负情况及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

据调查,禹州市银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2007~2010年年底,全辖银行业缴纳各项税收总额32988万元,缴纳营业税总额7289万元。从禹州市各家银行缴纳的各税种来看,营业税和所得税是银行业税收的主体税种,2007~2010年年底,所得税和营业税两项税收平均占比达95.9%。从近年来禹州市银行业税收的变化情况来看,银行业盈利水平是决定营业税税收规模的主要因素,同时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调整对银行业营业税税收也有较大的影响。2007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出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受此影响,2007~2010年,禹州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达到29%、23%、18%、21%,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均逐年显著增长,银行业缴纳的税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从禹州市银行业缴纳税金总体税负情况看,实际税负率及营业税实际负担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总体呈上升趋势,导致银行业税后留利减少,不利于银行业自身的改革和发展。

(一)现行税制下银行税负仍然偏重

目前,我国现行银行业营业税的名义税率为5%,但银行业还要以其计征的营业税为税基,缴纳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税,综合计算,一般银行业务的流转税综合税负在5.5%以上,大大高于同样开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与服务业和部分娱乐业基本持平。就实际税负来说,由于银行业会计制度、财产管理相对规范、透明,其实际税负远高于其他行业。

(二)营业税税基不合理

银行业营业税是针对营业收入征收而非针对净营业收入征收,不允许抵扣相应的存款资金利息支出,更不是如增值税那样只对增值额征税,由此导致无论商业银行最终是否盈利,作为流转税的营业税照常征收,既大幅提高了银行业实际税率,又与企业所得税一道形成事实上的双重征税。

(三)银行间往来没有全部纳入营业税征收范围

目前,内资银行的利息收入中,银行间往来收入所占的比例都很大,有的银行甚至已超过50%。银行间往来收入实际上也是一种贷款行为,对其不征税,银行资金将更多进入银行同业市场或增加中央银行超额准备金,导致部分银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难以发挥银行间接融资主渠道的作用。

(四)实行营业税影响了银行业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

我国税制设计在指导思想上更加注重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持续增长,对促进银行业发展和竞争力提高考虑相对较少,较高的银行业税负,减少了银行业的利润,削弱了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从银行业的税制结构来看,多数国家一般都对银行业征收较低的流转税,许多国家将金融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而且对金融贷款等核心业务实行免税政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的不断涌入,内资银行税负高于外资银行,影响了其同外资银行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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