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监管,省卫生厅决定于8月~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针对移植医院,主要检查医院是否依法规范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否遵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器官来源是否合法等。在整治过程中发现违规开展移植业务的移植医院,将依法暂停直至取消该医院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对于违规的医务人员,将吊销执业证书;对于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针对非移植医院,主要检查非移植医院和医务人员是否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是否有参与摘取健康人体的器官。整治过程中,一旦发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