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精神,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62+2试点名单的大连市、海城市,可以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5个方面先行先试。
2014年12月2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试点地区将推动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率先在试点地区落地;完善支付转移办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常住人口因素;省级政府举债使用方向要向试点地区倾斜;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等相关政策,适度向试点地区倾斜。
根据试点方案,大连市、海城市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大胆探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大连市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任务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记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