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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应为快递投递提供便利,不得收费;邮政持证车辆可在限行路段行驶,在禁停地点临时停车作业。”这些都是即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市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新规定。12月19日,辽宁大连市邮政管理局对这部本市邮政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解读。据悉,这也是全国357个地市级邮政管理机构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其中提出了多个创新点,不仅包括邮政设施,也包含了快递设施。突破了《邮政法》中规定的邮政设施的概念,而使用“邮政业设施”概念,不仅包括邮政设施,也包含了快递设施;《条例》规定,在较大车站、机场、港口、宾馆之外,“旅游景区、大专院校”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场所,并提出上述场所应为快递服务提供便利。
同时,《条例》规定机场、车站、港口应当明确快递功能区的位置和规模,统筹规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机场、车站、港口对快递企业交运的快件提供快速安检、配载、交接的便利。鼓励大专院校与快递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办校园快递、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为邮政、快递企业投递提供便利,并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在《条例》中,对智能寄递服务终端也予以了明确规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宾馆、住宅区、商业区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智能寄递终端。针对城市停车难题,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在城镇区域停车场临时作业按规定免收停车费;明确了由邮政管理部门发放标志,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对邮政管理部门审核的车辆发放通行证,对于持证车辆可在限行路段行驶,在禁停地点临时停车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