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电张世安报道:从12月8日到明年3月底,大连市全面启动“寒冬送温暖行动”。为保证“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进行,日前,大连市民政局印发了《大连市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管理“寒冬送温暖行动”实施方案》,对行动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11月初以来,大连市民政局全面启动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结合冬季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冬季救助工作。据初步统计,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累计组织街面巡查1670次,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品187套,提供医疗救治17人,资助返乡56人,累计救助各类人员415人。同时,发放救助联系卡470多张,设立救助政策宣传导引板32块,通过媒体、微博、网站发布救助信息70多个,组织新闻宣传报道40多次,形成了关心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12月初以来,针对近期出现的暴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为更好地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无冻伤、冻死现象的目标,市民政局决定在持续开展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放宽救助条件,扩大救助范围。根据冬季恶劣气候的特殊情况,实施“先救助后查询”原则,对街面上有流浪乞讨行为的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施救,先劝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再甄别返乡或安置。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送往定点医院救治。
二是开展集中排查,实行网格管理。着眼建立健全“群防群助”的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在全市广泛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区域、重点人员大排查活动,对辖区集中区域、特殊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普遍建立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动员社区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人员向公安机关、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形成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以集中区划、特殊人员为重点,以任务分解、责任到人为要求,以动态管理、有效救助为目标的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增强救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街面巡查,加大救助力度。各区市县(先导区)、街道社区要结合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分布特点,重点对车站码头、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遇到恶劣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频率,实现巡查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对经劝导后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护送入站。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物和详细求助方式,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笔录及视频资料,做好后续跟踪救助;对痴、呆、傻、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行保护性救助,以免其被冻伤、冻死。
四是严格值班值宿,强化信息报送。市、区市县、街道和社区负责救助管理工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通讯联系渠道要保持24小时畅通。各级两级救助管理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力量。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救助咨询热线,做好救助咨询热线与110、120的有效衔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对媒体、相关部门和市民提供的信息、线索,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的首接负责制。同时,要切实强化冬季救助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实行每周动态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本周救助动态、工作情况和政策难题。遇有紧急救助事项,要按突发事件管理的规定,迅速逐级上报,果断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五是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和返乡护送。对滞站受助人员在进行身份甄别后,符合资助返乡条件的,可提供“一票式资助返乡”,减少中转程序;对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受助人员经定点医院救治,并由医院出具出院证明的受助人员实行护送返乡。
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实施,大连市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即将修订出台《各区市县(先导区)民政部门和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活动,深入各区市县、街道、社区和救助管理机构,督查推动工作,对各区市县(先导区)民政局、各级救助管理站落实国家、省市救助管理政策,完成救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等进行量化考评,并作为各区市县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