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更名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泸州医学院想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但在过去的一年中一直受到四川大学的抵制。近日,泸州医学院又悄然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但此举又遭遇反对。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日前发表官方声明,表达强烈愤慨和反对,要求泸州医学院立即停止其不当更名行为。
虽然说近些年来地方高校更名热更多地被贴上了急功近利、以名择校、短视等不太积极的标签,但客观而言,作为大学与时俱进、发展方向的一种选择和道路,高校更名未尝不可。但是,像泸州医学院这样,短时间内两次更名,又两次都因为更改后的校名与他人存在冲突而招致剧烈的直接反对,却是少见。不管泸州医学院二次更名反对结果与否,但这已经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深刻警醒与反思。
众所周知,校名作为一所大学长久以来积淀的文化形象符号,往往承载着厚重的校园文化和教育梦想,是很多年甚至很多代人集体心血的结果;一所高校的校名就是它的无形资产,早已与学校的办学理念、治学风格紧紧融合在了一起,成为一所学校最重要的标志。随着岁月的积淀,一些高校的校名已深入人心,成为大学的“金字招牌”。就此而言,一所大学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随意更名,即便确实需要更名,也应更慎之又慎,思虑周全。
如此严肃、重要的大学更名,即便万不得已必须实施,诸如校名的取定等也是应该有一套严格程序规定的。比如,事先当事学校或地方政府等要对此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并征求相关专家、地方民众、相关部门,以及利益相关方或可能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或建议,并做好充分的网络公示(多渠道和足够的时间保障等)和意见、信息收集等,然后再上报教育部等有权批复部门;有权部门在审核等无误同意更名批复的基础上,也要先做好预批复的公示和意见征求工作,在社会没有原则分歧的情况下,再谨慎下文批复。如果有这些必要的程序或功课作保障,诸如大学更名后涉嫌侵犯其他院校名字权益等事情,就会被有效避免,更不可能短时间内在同一所学校身上发生两次。
泸州医学院的两次更名事件,去年4月刚被教育部批复首次改名“四川医科大学”的消息一发布,就引发了包括四川大学在内的有关方面直接发文教育部抗议和复议,并最终不得不放弃这一更名。就这一点而言,无论如何也难说当事的泸州医学院、相关地方政府、教育部等在该校更名问题上,事前决定更改校名,以及取舍新校名的公示、征求意见与最终取定等过程中,相关的民主、科学程序有多少、有多扎实。
令人可笑的是,按说泸州医学院、相关地方政府、教育部等在经历了上次的更名风波后,吃一堑长一智,面对不得不再次更名,更应该谨慎、科学实施、充分争取意见,然后再民主决策等才对。但可惜的是,在时隔还不到9个月后,该校又决定再次更名,此次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些程序的依然缺失,起码是不够及时、有力和充分。西南医院的再次抗议,无疑是对一众部门、单位和人员等再次的无形和无情打脸。
这其中,固然与相关具体操作高校更名人员和部门的科学决策、民主意识等的欠缺和不足有关,但从根本上说,这更是我国高校相关更名规定的不详细、不具体、可操作性不足的一次有力凸显,击中的是目前我国高校更名等程序性规定的软肋和缺失。按照我国现有《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有高校定名、改名的一些具体条件,但具体定什么名,如何确保这样的更名科学、民主、不引发争议,却是没有明确规定。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26日答记者问时已经表示,将完善学校名称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防止引发高校校名冲突。但显然,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我们希望这样的规定要快出,尤其是在高校更名的科学民主程序方面,规定要尽量的详细、具体、可执行,能够切实起到规范高校更名乱象的作用和目的。(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