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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新市民”还有哪些“坎” “进城上学”咋恁难
2016-01-22 07:56:51
 

  解决城市管理和教育资源分配失衡难题,不该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代价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一直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他认为,2008年保障随迁子女就近上学的相关政策出台之后,几年内各地对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条件放宽了不少。但最近两年,各大城市又开始普遍收紧政策。

  《北京市教委2012年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非京籍学生在京借读需具备“五证”,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五证”的规定由市教委文件统一发布,具体的工作证明界定由各区结合情况具体来定。

  2013年12月,天津市教委发布《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此细则明确规定务工人员要提供居住证、合法务工证明、合法居所证明、原籍户籍证明和子女的预防接种证,并应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明确要求提供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这些政策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很多附加的“隐形条款”。2015年北京非户籍学生家长做过统计,要想入学,实际上须备齐28个证件才有参加初审的资格,其中很多证件,需要提前很多年准备。

  政策为什么收紧?

  熊丙奇认为,这些政策的颁布是基于“控制人口总数”的管理思路,就是担心放松入学条件会造成大量非户籍人口涌入,进一步加剧大城市的臃肿。

  比如,北京市在2012年发布的《关于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说明》中明确,作为首都,需要妥善处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需要统筹考虑京籍学生和非京籍学生升学考试利益等难点问题。天津市教委也透露,大量随迁子女向城镇和城郊结合部集中,给本市教育资源带来很大压力。

  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不均衡,也是造成非户籍人口入学难的重要原因。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目前,国家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则是以流入地解决为主,即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这样一来,农民工在省内流动,教育经费由省内统筹,孩子进城读书问题不大;如果生源跨省,流入地政府在财政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就会提高门槛。

  《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显示,目前全国农村约有留守儿童6102万人,占农村儿童的37.7%;约有1793万孩子一年只能见父母1到2次;约有921万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母”。研究显示,如果不能保证每3个月见一次,孩子对于现在生存状况的焦虑及“烦乱度”会陡然提升。

  “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滞后,安全监护、心理问题也比较突出。解决城市管理和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难题,不该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代价。”熊丙奇说。

  让教育经费可携带,保障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事实上,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难题,政策路径已经很清晰: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应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此外,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也拨付相应教育经费。中央财政以奖补资金的方式,对各地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予以奖励性支持,主要支持东中部地区接收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

  “政策图景很好,但现实中仍有两个梗阻:一是北上广等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城市提高门槛,导致很多家庭只能分隔两地,孩子回原籍读书;二是入学之后,保障程度有差距,有的虽然进了公办学校,但只能入读‘校中班’;有的入读教委主导建起来的打工子弟学校。这是人为制造隔离,影响城市各群体相融。”熊丙奇说。

  去除教育“梗阻”,把新市民留在城市,还需要对症下药:

  “首先要转变城市管理理念。停止靠教育政策调控人口的做法,保障每一位孩子上学的权利。”熊丙奇认为,应调整资源配置思路,以产业导出等方式,合理引导人口分流。“通俗讲,先把城市功能分解出去,再把农民工疏导出去,最后让孩子随迁;而不是颠倒次序,先把孩子撵走,再让大人不得不走,最后考虑城市功能转型、规模瘦身。”

  “这里面还有户籍制度的问题。当前一下子改变户籍制度比较困难,特别是对北上广这样的特大城市。但是可以把城乡居民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权利从户籍上剥离。”储朝晖说,让教育经费等公共财政资源“跟人走”——比如建立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共教育经费流转制度,当他们的子女离开流出地时,其相应的教育经费可参照社保资金的方式流转,为其在流入地就读提供保障,减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负担。

  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属于农民工子女的那块“教育的蛋糕”不会因为他们进城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而缩水。希望不再有哪个孩子,孤独地留守在乡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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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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