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法律在纵容“小霸王”吗
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
前不久,中国留学生在美群殴同伴,被美国司法部门以绑架、折磨等重罪指控,最高可判终身监禁的新闻一经媒体曝光,立刻有人感叹美国执法之严,要知道学生打群架这类事件在我国顶多校内处罚。
我国的法律真的在纵容“校园小霸王”吗?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余阳表示,基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中国属于成文法国家,美国属于判例法国家。比如在我国认为很轻的、纯属民事范围内的侵权,美国可能就构成犯罪。英美法系规定袭击罪,入罪门槛很低,不像在我国,故意伤害一定要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
余阳介绍说,对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教育、拯救、感化为主,惩罚为辅,其目的是为了拯救有过失的未成年人。对于很多情节比较轻微的案件,都是以当事双方调解沟通,化解矛盾为主。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了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是对一些犯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暂不起诉,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的制度。目的是给犯轻罪的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使其接受教育,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不足、身心发育不完善及可塑性大等特点,对其入刑的门槛设置不宜过低。”余阳表示,如果通过立法的方式,把未成年承担刑责的门槛降低的话,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比如会造成失足青少年自暴自弃,不利于对其挽救改造。我国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其子女因为轻微违法行为被判刑的话,一个家庭的希望就没了。
尽管我国不强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适用重刑,但司法部门也在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事前预防、判后实行社区矫正等各种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
据统计,柳北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到2015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刑事犯罪总人数的比重,由20.28%下降至8.22%。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率的下降,也达到了司法综治所期待的效果。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从数字上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率的降低,很大一部分也是由于目前我国非监禁化的刑罚轻缓化趋势造成的。很多轻罪都放到社区去进行管理感化,但实际上配套的法规没有跟上,社区往往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或是资金、人员不到位,导致其没有尽到教育感化责任,再加上家长对学生也缺乏监管,所以对这部分孩子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感化教育的效果也就无从保障。
青少年法制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
社会观点普遍认为,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事前预防比事后惩戒的效果要好,而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广西知名的依法治校专家、柳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林炜到教育部门任职前,曾做过法官。他常年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但在他看来,很多学校对法制教育往往都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青少年法制教育亟待加强。
“我们的教育太片面追求应试成绩了。”林炜认为,学校教育最起码应当培养出人格健全、遵守社会法制、懂得回报社会的人。如果教育出来的学生都是高分低能、不懂得遵守社会规则的人,这样的教育就偏离了方向。像复旦研究生投毒事件、马加爵杀害宿舍同学事件的发生,都说明很多学生即便是读到大学了,仍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
从事法制教育多年,林炜特别感慨的是,法制教育在学校历来都处于一个边缘化的地位。一般学校搞法制教育,就是请公检法部门搞送法进校园活动,一年组织几场校园讲座,没有作为必修的课程,学生就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活动轰轰烈烈做了,普法教育的效果却很难入脑入心。
柳州市教育局的一位领导对这一现象也直言不讳,很多单位到学校开展的普法教育变成了应付式的、功利式的宣讲。有一次,他接到当地税务部门的申请,想组织校园普法活动,给小学生讲税法。“我真不知道组织这样的主题的活动除了能帮他们完成政绩以外,能对学生起到什么效果?”他质疑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即便是一些从思想上重视法制教育的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也同样难以保证。
柳州市第十六中学是该市第二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教育基地,校长黄健明表示,学校安排4名教师,每月轮流给各个班上一次法制课,教材用的是广西地方教材。
学生愿意上这门课吗?听得认不认真?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黄健明说,“这在教学质量上没办法控制,因为毕竟是选修。”开设这门课的本意就是学校要力所能及地尽到普法的义务。由于课程设置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顶层设计没有规定开设这方面的课程,就算你推进地方课程,它的主体地位也不足以凸显。另外学校招老师也要按编制办事,上面规定开设哪些课程,才能招相应的老师,这也导致中小学往往没有专业的法制教师。他期待国家在“十三五”制定中长期的教育改革规划时,对课程改革做相应的调整。(记者谢洋 实习生谢耘 薛瑞环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