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第二十一条: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李良钰:成都市着力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楼宇+产业化基地”孵化链条,探索建设“创投+孵化”的新型孵化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了覆盖成果转化和企业成长全过程的孵化培育网络体系。
一方面,我市将继续支持各类主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建创业社区、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创业基地等众创空间,经认定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载体运营机构不断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每年对上述各类载体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经认定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文件原文:“第二十二条:支持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李良钰:如何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
一是,实施“科技创新券”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科技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对创业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购买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创业培训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二是,支持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通过政策引导汇聚各类科技资源、创新创业资源,搭建多层次、全链条的创业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门槛和成本。
文件原文:“第二十三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李良钰:为推动国内外高校与科研院所、在蓉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我们将对科技成果输出、承接、中介等各方给予支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对高校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对高校与在蓉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每个项目按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高校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三是,对企业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单一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记者 董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