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可主动上缴摩托车
昨天,因为报废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来到整治现场,武大校园内的隐女士将自己报废的机动车主动上缴。她说,摩托车十几年前就买了,好久没用了,刚好趁此机会报废。
民警表示,目前武汉市有三家报废摩托车的地方,分别为青山区的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硚口区的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和武汉开发区的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其所有人可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摩托车,填写申请表,提交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摩托车并解体,向摩托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摩托车解体后7天内将申请表、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天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超标电动车也属查处范围
在昨天的查处行动中,交警还查处了大量超标电动车。从去年10月1日开始,武汉三环内超标电动车禁行,而且超标电动车已经被划归机动车(即摩托车)的范畴之内,因此超标电动车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文/本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鹏 徐飞 钱小军 韦蓝光 图/本报记者金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