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面临被驳回的命运
那次上门讨债,以双方的关系正式破裂而告终。与此同时,靳秀丽也发现谭坚不止欠了自己一家的钱,这个表面风光的百货公司老总、酒店老板,还面临一系列债务危机。
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0月,谭坚所经营的谭坚百货公司被打砸,自己也被打伤。其公司员工说,事因谭坚帮朋友担保借了上千万元的贷款未还。
谭坚的代理律师也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谭坚有几千万元资金投向了房地产市场,但被“套了进去”。
“我们合作前也没去了解过,当初介绍我们跟谭坚认识的那个朋友是做床上用品的,现在也被他拖欠了50万元左右的货款。”靳秀丽说,自己的欠款相对较少,“对方不可能还不了”。
为了讨还这笔款项,他们同意便宜一些,也给州长信箱写过信,找过政府部门帮忙协调,当地媒体也报道过,但都没能帮他们拿回欠款。最后,他们才选择走法律途径,去年12月底,就此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记者致电谭坚,他表示,原本去年12月还过1万元,本来打算今年1月还清的,但靳秀丽却向法院起诉了他。在他看来,这是对方不理解他。
但靳秀丽说,“谭坚从未向我们表示过要在1月还清欠款。”去年12月通过当地媒体协调,“他还了1万元,但剩余的57960元就没有音信了,否则我们何必去起诉呢?”
然而,他们的起诉状却犯了法律人士眼中的“低级失误”,致使这场起诉面临着被驳回的命运。在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中,靳秀丽是以个人名义起诉,而与谭坚签订合同的,则是黔东南仰优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
记者看见谭坚向法院的民事答辩状上这样写道:答辩人(谭坚)并没有与被答辩人(靳秀丽)签订《订购合同》,答辩人是向黔东南仰优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订购货物,而不是向被答辩人订货,因此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答辩人作为原告起诉,诉讼主体不适格,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如果他们请了律师或者咨询了专业的法律人士,就不会出现这种低级失误”。谭坚的代理律师陈律师说。
靳秀丽告诉记者,起诉前他们去律师事务所咨询过,律师看了他们的资料后认为证据比较充分,可以不请律师,而且律师费要花六七千元,对他们而言,是笔不小的数目。
其间,法院出面调解过,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谭坚提出的条件是降价5000元,并且先支付签订合同的那部分,剩下的要等3月底才偿还。靳秀丽方面则表示,可以接受降价5000元,但是必须一次还清,“他之前拖了那么久,我们很难再相信他”。
谭坚的态度也颇为强硬,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我可以让他们,但是她不能想干吗就干吗。”对此,靳秀丽说:“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拿回欠款,我们已经一退再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