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长沙市人社局了解到,长沙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两名以上高校毕业生组团创业,申请项目扶持额度一般控制在20万元以内。
此次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长沙市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长沙市行政区内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2013年6月以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或在读期间的研究生和长沙市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2013年6月以后毕业),并已派遣回长的长沙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的创业活动的扶持。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两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团队创办企业,申请项目扶持额度不得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且一般控制在20万元以内。同时,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填写《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计划书、申请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相关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申请资金扶持。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扶持资金,由其创办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园区(基地)相关资料、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证明材料、吸纳大学生创业人数等申请材料,向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扶持资金申请。(记者 刘容)